扫一扫查看订单

打开微信扫一扫,手机登录商城查看订单

恶意囤积商标,深圳一公司381件申请被驳回

发布时间: 2021-04-15 17:28:45




商标的核心功能在于帮助消费者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是企业商誉的集中体现。然而一些申请人,大量囤积商标,违背了商标使用的初衷。

深圳赋能艺术品有限公司在2020年6-8月间,通过知域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共提交商标注册申请381件。不久前,这些申请全部被商标局驳回。

为了进一步了解、核实情况,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登录中国商标网,申请人一栏输入“深圳赋能艺术品有限公司”字样,点击第46941749号“奥萃”商标,随即打开的页面显示该商标申请日期为2020年6月4日,使用商品为第14类;商标流程页面显示该商标注册申请于2021年2月10日被驳回。


点击第47238223号“ZEM”商标,随即打开的页面显示该商标申请日期为2020年6月13日,使用商品为第21类;商标流程页面显示该商标注册申请于2021年3月3日被驳回。

点击第47446712号“汉续”商标,随即打开的页面显示该商标申请日期为2020年6月20日,使用商品为第16类;商标流程页面显示该商标注册申请于2021年2月24日被驳回。

点击第47713818号“英阁”商标,随即打开的页面显示该商标申请日期为2020年7月1日,使用商品为第6类;商标流程页面显示该商标注册申请于2021年2月10日被驳回。

点击第48060743号“GOK”商标,随即打开的页面显示该商标申请日期为2020年7月14日,使用商品为第27类;商标流程页面显示该商标注册申请于2021年2月10日被驳回。

点击第49038158号“得豹”商标,随即打开的页面显示该商标申请日期为2020年8月19日,使用商品为第7类;商标流程页面显示该商标注册申请于2021年2月10日被驳回。

据了解,深圳赋能艺术品有限公司2020年6月至8月期间累计申请381件商标注册,因没有提供使用证据和使用意图,明显超出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属于《商标法》第四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行为,故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予以驳回。

业内专家指出,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好的商标设计具有一定的广告效应,也属于一种商业表达自由,但需要以不损害他人权益和公共利益为前提。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 热门创业服务
  • {{item.goodsName}}
  • 正品保障

    正品保障,提供发票

  • 急速物流

    急速物流,急速送达

  • 无忧售后

    7天无理由退换

  • 特殊服务

    自主维修保养预约

  • 帮助中心

    您的购物指南

{{col.name}}
{{item.title}} {{item.title}}
扫码联系专业客服人员
服务热线:{{servicePhone.serviceTel}}
售后专线:{{servicePhone.afterSale}}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9:30,周六 8:30-18:00

咨询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