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查看订单

打开微信扫一扫,手机登录商城查看订单

南方都市报:深圳纳税人可手机远程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有机会获得退税

发布时间: 2020-04-08 11:12:06

南都讯记者王睦广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发布通告,为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事项便利纳税人,自3月27日起,为深圳市纳税人开通手机、网页等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据南都记者了解,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如果纳税人此前有符合条件的扣除项但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实际上相当于申请退税。


不是所有纳税人都需办理年度汇算


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已发布了《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明确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简称“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不是所有纳税人都需办理年度汇算,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一是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是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可在年度汇算时补充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据介绍,年度汇算可由纳税人自行办理,也可通过扣缴义务人(比如工作单位)代为办理。深圳税务机关已通知各扣缴单位和纳税人分批分期办理年度汇算的时间,请纳税人尽可能按照通知的时间段办理。除了现场办理、邮寄申报渠道外,年度汇算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等远程办理渠道办理。


据南都记者了解,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如果纳税人此前有符合条件的扣除项但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实际上相当于申请退税。

  • 热门创业服务
  • {{item.goodsName}}
  • 正品保障

    正品保障,提供发票

  • 急速物流

    急速物流,急速送达

  • 无忧售后

    7天无理由退换

  • 特殊服务

    自主维修保养预约

  • 帮助中心

    您的购物指南

{{col.name}}
{{item.title}} {{item.title}}
扫码联系专业客服人员
服务热线:{{servicePhone.serviceTel}}
售后专线:{{servicePhone.afterSale}}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9:30,周六 8:30-18:00

咨询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