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状告河底捞商标侵权——商标注册对企业到底有多重要
今天海底捞又又又上热搜了 不过这次不是为了道歉, 而是为了告状! “海底捞”状告“河底捞”商标侵权 结果来了,一审被法院驳回! 海底捞 “海底捞”成立于1994年,是一家以经营川味火锅为主、融汇各地火锅特色为一体的大型跨省直营餐饮品牌火锅店,全称是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河底捞 “河底捞”餐馆于2018年9月20日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为中餐服务。河底捞餐馆正门上方宣传招牌为“河底捞家常菜”正门右侧宣传招牌为“河底捞,吃洞庭河鲜就到河底捞”,正门处的木制招牌则为“河底捞好味道”六个字。 “河底捞”整体采用艺术字形式,其中“河”字的三点水则呈现河流的艺术形态,“底”字下面的点则是由一个鱼形图像所代替。并且整个招牌上方都有一个活蹦乱跳的鱼的图像。 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河底捞”标识与“海底捞”商标虽都有“底捞”二字,但在文字的整体字形方面,两者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读音方面“河”字与“海”字,虽然拼音都是H开头,两者读音无任何相似性。
经查询发现“海底捞”告侵权案例也不止一起
为何叫海里捞也违法?
“海底捞”、“美美海里捞欢乐火锅”,为何只有两个字一样,也属侵权呢?
一审法院认为,海底捞公司依法取得“海底捞”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应受到法律保护。未经商标专用权人允许,任何人不得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虽然“美美海里捞”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且工商部门允许从事公共餐饮服务的商家在牌匾中适当简化使用其字号名称,但其使用方式不得与他人享有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从而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美美海里捞欢乐火锅与海底捞公司均属餐饮服务行业,且均经营火锅餐饮服务,牌匾上单独使用“海里捞”字样,店铺门楣、店内餐具、导餐单上使用“海里捞欢乐火锅”字样中存在突出使用“海里捞”表示的行为,均属对“海里捞”文字进行的商标性使用。
刘某单独及突出使用的“海里捞”标识,与海底捞公司“海底捞”商标均由三个汉字组成,且其中两个汉字相同,两者在整体含义上无明显区别,读音差别也不大,在海底捞公司商标已经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两者处于隔离状态,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两者之间存在某种关联性,两者构成近似。
法院认为,这种近似是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可见,全品类商标注册不仅能够保护自己的产品和品牌持续发展不受侵害,还能保证当事人不被过度消费。
现时代商标对企业来说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越来越多的人们已经意识到了商标的重要性。特别是当自己的品牌知名度不断地提高,商标的重要性就会越来越大,这也就是大企业为什么会想到去注册很多个近似商标,就是为了防止被别人冒充利用。
防御商标是利用商标注册程序形成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实现对“主品牌”符号的垄断,一般防御商标都会注册与自己主品牌的近似商标,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对“主品牌”的保护有积极作用。
联合商标是指商标持有者,在相同的商品上注册几个近似的商标,或在同一类别的不同商品上注册几个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这些相互近似的商标称为联合商标。
创业e站温馨提醒各位老板:
注册一家公司都是为了能够走得更远,并结合时代的发展,利用自已的品牌效应走多元化发展路线。所以企业除了发展自主的核心品牌外,在品牌布局方面,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也尤为重要,通俗来讲就是“自己”仿冒“自己”,从而构建完整的品牌防护罩。例如:老干妈构建的商标护城河!阿里巴巴的阿里家族!小米的米氏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