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综合保税区发展快速 1-5月进出口值超2万亿

据海关统计,今年前5个月,全国综合保税区快速发展,实现进出口值 2.08万亿元人民币,与去年同期相比(下同)增长31.6%,比进出口整体增速高3.4个百分点。其中,出口11067.3亿元,增长36.4%;进口9763.7亿元,增长26.6%,成为稳外贸稳外资的重要力量。
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特殊的税收政策和进出口管理政策,具有加工制造、国际贸易、物流分拨、保税仓储、检测维修、研发设计、商品展示等功能,由海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监管的经济功能区。
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司长陈振冲介绍,海关总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实现应转尽转目标,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简化综合保税区设立、整合的审核和验收程序。截至目前,全国16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中综合保税区数量151个,占比92.1%。
去年以来,海关总署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稳妥地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允许综合保税区内加工制造企业利用剩余产能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等,支持企业更好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同时,为进一步提升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不断优化综合保税区监管模式,优先将“两步申报”“两段准入”“两区优化”等重点改革在区内落地推进,区内企业账册备案、税款补缴等业务实现“秒办”。
海关总署表示,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不断拓展综合保税区政策功能,继续推进综合保税区大力发展加工制造、仓储物流等传统业务,支持研发、检测、维修等新业务新业态先行先试,逐步将综合保税区以货物贸易为主拓展为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融合发展,助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