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又一批新规落地施行,哪些新规与你有关?

5月起,全国层面一批新规落地施行,事关非银支付、债券投资、节约用水等,还有部分地方新规生效,哪些新规与你有关?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将施行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借用客户备付金,不得伪造、变造支付指令;要求支付机构对所提供的服务明码标价,合理收费。加强用户权益保障,规定支付机构应当按照公平原则拟定协议条款,保障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加强用户信息保护,明确信息处理、信息保密和信息共享等有关要求。
进一步扩大柜台债券投资品种
根据《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5月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柜台业务开办机构投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品种。《通知》还明确,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投资者,可通过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和境内托管银行开立债券账户。
5月6日起换补发出入境证件试点“全程网办”
国家移民管理局决定,自5月6日起出台便民利企出入境管理六项政策措施。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无需前往公安出入境窗口,在境内申请换发补发出入境证件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实现“掌上办、零跑腿”。在北京等20个城市试点实行换发补发出入境证件“全程网办”,北京、上海等20个试点城市16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户籍居民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可线上申请;赴港澳商务签注实行“智能速办”“全国通办”;北京、上海六类人才可以申办赴港澳人才签注;持赴港澳商务签注的内地居民,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停留时间延长至不超过14天;签发赴澳门1年多次“其他”类签注;允许参加“琴澳旅游团”人员多次往返琴澳。
强化用水管理 节水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获奖励
《节约用水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提出,对主要农作物重点工业产品和服务业等实行用水定额管理;对节水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水产品实行水效标识管理,并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的用水产品。对符合条件的节水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对节水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参与特许经营项目
新修订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5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进行了以下制度设计:一是规范特许经营实施方式。完善了特许经营实施方式有关规定。明确特许经营应当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并进一步明确使用者付费包括特许经营者直接向用户收费,以及由政府或其依法授权机构代为向用户收费。二是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将特许经营最长期限延长到40年,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直接投资、独资、控股、参与联合体等多种方式参与特许经营项目。
破除不合理限制 维护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
《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5月1日起施行。作为具体领域和行业性公平竞争审查的首部部门规章,《规则》细化实化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的审查标准、审查机制和监督管理等内容。《规则》针对招标投标实践中易发常见的各类不合理限制,规定了审查具体要求,重点破除资格预审、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标准、信用评价、保证金收取等方面的交易壁垒。
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5月1日起施行。《暂行条例》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了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为我国碳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暂行条例》共33条,主要包括明确监督管理体制、构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基本制度框架、防范和惩处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等三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