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深两地税务局发布助力湾区大企业高质量发展一体化税费服务举措

《助力湾区大企业高质量发展粤深一体化税费服务举措》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服务湾区大企业做优做大做强,粤深两地税务局大企业部门共同发布助力湾区大企业高质量发展一体化税费服务举措。
一、联合开展政策确定性和执行一致性服务
(一)推进涉税诉求联动响应。建立湾区涉税事项协调机制,针对湾区大企业提出的跨区域税费诉求,发挥大企业办“统”“议”“合”作用,共同加大研究力度、加快办理进度,高效解决湾区大企业“跨的问题”。
(二)协同开展政策跟踪问效。注重发挥湾区大企业在税收政策和管理法规制定完善中的建设性作用,联合对两地典型行业、重点企业开展集中调研,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共同促进成果转化。
(三)加强跨境事项税费服务。加强“引进来”“走出去”大企业涉税诉求收集处理,共同协助解决跨境涉税问题,研究湾区大企业关联交易、跨境投资、协议控制等涉税事项,提升大企业国际税收服务水平,助力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
二、联合提升办税便捷性体验
(四)提供税费政策同步辅导。聚焦大企业关注的税收热点、难点问题,利用“行业+集团”的管理优势,结合“政策找人”新要求,联合开展线上线下政策宣讲活动,助力湾区大企业便捷获取、及时适用各项税费政策。
(五)推进涉税事项“集团统办”“区域通办”。针对集团企业多子多孙分布、跨域跨业经营的特点,通过区域协作和数据共享,打破税费服务地域限制,依托“总对总”机制,探索集中办理集团及其成员企业涉税事项。
三、联合推进遵从整体性评价
(六)推出纳税信用联合预警。在确保数据安全、程序合规以及保护纳税人权益的前提下,推动建立湾区大企业纳税信用评价信息共享机制,探索纳税信用联动管理,实现湾区内集团企业纳税信用联合推送。
(七)集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联合谈签。在湾区大企业中选择税务内控好、评价等级高的集团,联合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共同构建税企合作遵从的征纳关系。
(八)推动以税助企共促发展。充分运用湾区大企业涉税数据,以湾区重点集团、龙头企业为主要对象,开展业务、财务、税务贯通分析,研判大企业发展态势,共同服务大企业生产经营,助力大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