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财政补贴收入要不要缴纳增值税,答案都在这!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或多或少会由于各种政策而获得相应的财政补贴,对于这些补贴,您是否有很多疑问,如财政补贴收入要不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率适用多少?话不多说,下面快和小编一起来学习相关知识吧!

问题一:财政补贴收入要不要缴纳增值税?
答复:当你收到了财政补贴的时候,首先要准确判断是否与取得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问题二:财政补贴收入若是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率适用多少?
答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按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也就是属于价外费用,按照主业适用增值税率。
问题三:收到的财政部门是否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复:财政补贴不征税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有”,否则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是要有文件: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是要有管理: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是要有核算: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参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也即是说,如果企业取得的政府补贴符合上述三项规定,则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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