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深圳纳税人今日关注哪些热点?

下面为大家汇总今日深圳纳税人咨询热点问题,仅供参考学习!
一、个人出租自有房屋在“深圳税务服务号”微信公众号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税收综合征收率是多少?
答:深圳市个人出租自有房屋在“深圳税务服务号”微信公众号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税收综合征收率为:
(一)个人出租住房
(1)(不含税)月租金≤100000元,税收综合征收率为2.5%(房产税2%,个人所得税0.5%);
(2)(不含税)月租金>100000元,税收综合征收率为4.09%(增值税1.5%,房产税2%,个人所得税0.5%,城市维护建设税0.0525%,教育费附加0.0225%,地方教育附加0.015%)。
(二)个人出租非住房
(1)(不含税)月租金≤100000元,税收综合征收率为3%(房产税2%,个人所得税1%);
(2)(不含税)月租金>100000元,税收综合征收率为8.3%(增值税5%,房产税2%,个人所得税1%,城市维护建设税0.175%,教育费附加0.075%,地方教育费附加0.05%)。
二、一次性签订多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按什么金额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财产租赁合同应当在合同签订时按照租赁金额一次性缴纳印花税。
三、企业提交“超限量购买增值税发票”文书申请,请问税务机关的办结是多久?
答:“超限量购买增值税发票”业务税务机关的办结时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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