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偶然所得,偶然所得不缴税有何风险?
转眼进入2020年最后一个月,有些企业可能已在筹备年会礼品,有的人可能已在计算个人年终所得.,那么这些是偶然所得吗?无论是礼品还是年终奖需要交税吗?如何进行涉税处理?不缴税有何风险?下面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一、 什么是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
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二、偶然所得新增“随机赠送礼品”——不需要身份证信息也可扣缴
自2020年起,偶然所得新增“随机赠送礼品”所得项目。获奖人数较多且未获取纳税人真实的基础信息时,扣缴义务人可暂采用汇总申报方式,注明“随机赠送礼品汇总申报”,但礼品发放的相关材料需要依法留存备查。(该所得项目2020年前税款所属期不可用)
三、不扣缴的风险
【风险点1】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风险点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规定,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按税种按次计算)扣除5分;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按税种按次计算)扣除5分;未履行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不收税款(按次计算)扣除3分;已代扣代收税款,未按规定解缴的(按次计算)扣除11分。
四、赠送礼品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依据是否含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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