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纳税人两大咨询热点,答案都在这!
发布时间: 2020-12-09 18:00:30

今日深圳纳税人关心什么 ?赶快来看深圳纳税人两大咨询热点,答案都在这!
员工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填写好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指定由扣缴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后,扣缴单位却没有获取到纳税人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该怎么处理?
答:您的扣缴义务人需要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点击“下载更新”按钮下载您填报,并指定给该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时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如果未下载到,可确认以下信息:您指定扣缴义务人是否有指定错误;人员信息是否一致(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国籍地区必须一致,不能使用不同证件采集)。
如仍下载不到,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排查具体原因。
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平均在职职工总数的0.5%的比例安排本市户籍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其中,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用人单位,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来源:深圳税务。了解更多财税服务、税费减免政策,可以咨询创业印章官网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