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这样缴纳,深圳纳税人赶快看一看吧!
近日,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有所改变,下面整理了两个问题解答,深圳纳税人赶快看一看吧!

一、对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规定条件的纳税人,能否仍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计算并预缴个人所得税?
答: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的解读第三条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对符合本《公告》条件的纳税人,如扣缴义务人预计本年度发放给其的收入将超过6万元,纳税人需要纳税记录或者本人有多处所得合并后全年收入预计超过6万元等原因,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可在当年1月份税款扣缴申报前经双方确认后,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计算并预缴个人所得税。”
二、如何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进行扣缴个人所得税?
答:您可以通过以下操作步骤进行申报:
(1)WEB端扣缴功能可通过浏览器搜索“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 进入登录页面。
(2)用户可通过个人所得税 APP 扫码登录或手机号码/证件号+密码登录(WEB 端或 APP 端的账户名和密码)两种方式登录。
(3)已实名注册的单位法人或财务负责人可直接登录使用。
对于单位法人或财务负责人以外的办税人员需要完成实名注册且被授予办税权限(扣缴管理权限或者扣缴办税权限)后才能登录使用。
办税授权可由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有扣缴管理权限的人员通过个人所得税 APP 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WEB 端进行授权,也可前往办税服务厅对相关业务申请授权(扣缴管理权限或者扣缴办税权限)。
(4)安全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后,点击首页上方【单位办税】进入WEB端扣缴功能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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