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可领取1000元,深圳市境外商标注册资助申报详解!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深圳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意味着在深圳市境外商标注册资助申报即将开始,符合条件的每个商标最低可领取1000元,下面来看具体内容!
【申报时间】2021年5月1日起至2021年5月31截止。
【获证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含起止日当天)
【申报网址】
https://amr.sz.gov.cn/mrasgas/sfc-company/#/apply/check-info?itemId=MB2C927393442125180001440300
【资助内容】
马德里商标: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资助1000元,每件最多资助20个国家或地区。
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取得注册:每件资助3000元。
单一国家的商标:每件资助1000元,同一申请人年度不超过3件。(即一个美标补贴1000元)
香港、澳门、台湾商标:每件1000元。
【申报条件】
1. 非个人申报商标注册资助项目: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 个人申报商标注册资助项目:具有深圳市户籍或者持有效的深圳市经济特区居住证的个人。
3. 商标权为多方共有的,则以第一顺序商标权人提出申请且申请人应符合上述第1、2项条件之一。
4. 申请人相关信息均以马德里国际注册证明/境外商标证书/国内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商标证书上的权利人、国别、地址(应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日期信息为准。
【申报流程】
本项目的受理、审核及资金拨付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 按网站提示填写提交
需要获得L3级别核验方可进行项目申报。请谨记申请项目的账户名与密码,丢失无法找回。
2. 在申报系统中按要求逐项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
应按系统要求格式填报商标权人,注册号,注册公告时间,商标名称等申报信息,并上传所要求的申报材料。
3. 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初审。
首先审核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对于主体资格材料不完善的,限期予以补正,未在规定时间内补正则视为放弃该件商标资助申请,如不符合政策规定不予资助。
主体资格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资助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对于申报材料不完善的,限期予以补正,未在规定时间内补正则视为放弃该件商标资助申请,如不符合政策规定不予资助。
4. 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将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定期在系统中更新审批结果,发出补正通知。补正期通常为3个工作日,请申请人务必定期登录系统查看审批意见,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正则视为放弃该件商标资助申请。
5. 审核过程中发现申请人可能存在非正常申请情形时,可暂停资助审批,展开调查程序。
6.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在市财政部门下达预算后通知申请人办理领款手续,申请人未按通知要求领款的视为放弃申请资助款。
*以上内容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只选取了部分内容,具体内容以相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