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主要内容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20-04-03 14:49:14
本文由创业印章截取于财政部国家档案局有关负责人就印发 《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答记者问。
问:《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通知》重点围绕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合法性、规范性,从五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对此次予以规范的电子会计凭证进行了界定,即为单位从外部取得的电子形式的各类会计凭证。二是明确了合法的电子会计凭证、电子会计档案与纸质会计凭证、纸质会计档案具有同等效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已经以合法合规方式进行电子化归档的电子会计凭证,无须再归档其纸质打印件。三是强调单位如使用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凭证的,必须同时保存该纸质打印件的电子会计凭证原件。单位利用纸质会计凭证的电子影像件等电子复制件进行会计核算,不属于本《通知》所述的范畴,仍应按纸质会计凭证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四是明确了单位可仅用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所需同时满足的条件。五是明确了违反《通知》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创业印章提醒您可查看更多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