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提供建筑服务时开具发票有什么要求,员工凭卡在商场消费时还可以开具发票吗?

关于发票你有哪些疑问,下面我们收集了一些关于发票的常见问题,快来看看吧!
我们企业在提供建筑服务时开具发票有什么要求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企业春节期间在商场购买一批购物卡奖励员工,当时商场已经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后期员工凭卡在商场消费时还可以开具发票吗?
答:不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三条规定,单用途卡是指发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本企业所属集团或者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者服务的预付凭证。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我们企业收到备注栏里有代收车船税的交强险保险发票,这样的发票可以入账吗?
答:可以,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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