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办理渠道有哪些?
纳税人需要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哪些热点问题,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哪些纳税人需要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办理渠道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可由被投资单位的负责人或办税人员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代办申报;也可由纳税人本人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申报。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由纳税人本人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申报。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代办汇算清缴路径:被投资单位的负责人或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当单位类型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时,进入系统后上方会显示生产经营申报通道。
点击【生产经营】模块,则进入“生产经营”申报模块,点击左侧的【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填写申报数据保存后,可进行申报表报送。若需补交税款,从左侧【税款缴纳】模块进行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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