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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亏损可以在当季度申报进行弥补吗,怎么填写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人申报表A表?

发布时间: 2022-04-29 17:35:29




1.问:企业以前年度/季度有亏损,是否可以在当季度申报进行弥补?应如何填写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人申报表A表?

答:(一)查账征收企业季度预缴申报是按本年累计金额填报的,不存在弥补本年以前季度亏损的问题。

(二)查账征收企业季度预缴申报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企业在季度预缴申报时,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第3+4-5-6-7-8行>0时,即利润总额加上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再减除不征收收入、免税收入、所得减免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调减等金额后还有余额的,将此余额与以前年度亏损额比较,按熟小值填入第9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进行亏损弥补;当主表第3+4-5-6-7-8行≤0时,无需进行以前年度亏损弥补,第9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0;同时,当上一年年度纳税申报未申报时,由于以前年度亏损金额还未确定,季度预缴申报时暂不能进行以前年度亏损弥补,第9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需填0,待完成上年年报后,季度预缴时再按申报情况进行以前年度亏损弥补。

2.问:企业季度预缴申报时,是否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规定:“二、企业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享受税收优惠,并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上半年)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与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企业办理第3季度或9月份预缴申报时,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可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

四、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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