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9月8日纳税人咨询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 2022-09-08 18:02:45
今天我们为大家收集了近期纳税人咨询较多的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 企业可以选择不申请退还留抵税额继续抵扣留抵吗?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可以选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留抵退税,也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 企业收取不退的押金,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因此,企业取得逾期未退还的押金应计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义务人办理预扣预缴申报后是否可以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答: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若相关信息填报错误或者年度内发生变更的,无论扣缴义务人是否已经办理过扣缴申报,均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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