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电子发票热门问题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22-11-30 18:01:36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蓝字发票,受票方未进行发票用途确认,能否进行部分红冲?
答:不能,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蓝字发票,在受票方未进行发票用途确认时,由销售方发起红字发票开具流程,必须进行全额红冲。
试点纳税人如果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填开并上传《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对方确认是否有时限要求?
答: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后,另一方需在72小时内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该流程自动作废;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应重新发起流程。
受票方未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后,无需受票方确认。
我是试点纳税人,对开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进行红冲后我当月的开具金额总额度会增加吗?
答:试点纳税人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后,当月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增加其可开具发票金额。
跨月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增加其红冲当月可开具发票金额。对于销售折让的情形,也不会增加其可开具发票金额。
了解更多税务政策、税务知识,可点击查看>>创业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