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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倒计时!

发布时间: 2023-06-30 18:14:16




1.问:纳税人应在什么时间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第五条规定,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2.问:纳税人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需要提交什么资料,保存多久?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办理汇算,适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附件2、3),如需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还应按规定一并填报相关信息。纳税人需仔细核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纳税人、代办汇算的单位,需各自将专项附加扣除、税收优惠材料等汇算相关资料,自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存在股权(股票)激励(含境内企业以境外企业股权为标的对员工进行的股权激励)、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等情况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报告、备案。

3.问:纳税人在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可享受的税前扣除有哪些?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第四条规定,下列在2022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四)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4.问:办理2022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后,如何查询办理状态?

答:通过网络方式(邮寄方式、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均可以通过个税APP首页“2022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页点击“查看进度”或【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查询】模块查询了解年度汇算办理进度。若专题页显示【去缴税】、【申请退税】,请点击并按系统提示及时完成缴税或退税。

5.问:已经完成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并补缴了税款,但后来发现没有申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请问是否可以作废重新申报?

答:已补缴税款或者退税审核通过已经提交国库部门的,不能作废申报,但可以在前次申报基础上办理更正申报,如有多缴税款,可依法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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