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所得税汇缴时,税前扣除结转年限的不同情形!
发布时间: 2025-02-21 11:39:04
1.准予无限期结转:一是职工教育经费,2018 年 1 月 1 日起,不超工资薪金总额 8% 部分可扣除,超过部分以后年度结转;二是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一般企业不超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化妆品等特定企业不超 30% 的部分可扣除,超过部分以后年度结转;三是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2019 年 1 月 1 日起,不超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退保金等后余额 18% 部分可扣除,超过部分以后年度结转。
2.准予十年结转:2018 年 1 月 1 日起,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资格年度前五年未弥补完的亏损,结转年限由五年延至十年。
3.准予五年结转: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弥补,最长不超五年。
4.准予三年结转:2017 年 1 月 1 日起,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 12% 以内部分可扣除,超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