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0年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结合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广东省政府决定对自2018年7月对全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其中深圳市2020年最低工资标准还是沿用2018年7月实施的标准:22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3元/小时。”那什么是工资支付条例呢?简单理解就是为了维护员工顺利拿到工资的一条法规。详看创业印章整理的,来自官方的解释: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为了维护员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条例,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从2011年3月1日起,广东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再次上调,深圳市按《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另行制定。2019年4月24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9年7月25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修正。

一、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工资支付一般规定
第三章 加班工资支付标准
第四章 假期工资支付标准
第五章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六章 工资扣减
第七章 最低工资
第八章 监督检查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二、深圳市往年最低工资标准:
深圳最低工资标准1320元,于2011年4月开始实施。
深圳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月 。
深圳市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月,于2013年3月1日开始实施。
深圳市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为1808元/月,于2014年2月1日开始实施。
深圳市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月,于2015年3月1日开始实施。
深圳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为2130元/月,于2017年6月1日开始实施。
深圳市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于2018年8月1日开始实施。
创业印章提醒: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依照本条例执行。但是,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等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