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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不确认不扣除!事关每个人!

发布时间: 2019-12-12 00:00:00

个人所得税APP新功能已上线!

12月31日前,必须及时确认申报2020年的专项附加!否则无法继续扣除!

一、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件扣除操作说明

1、    点击“确认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


2、    系统跳出提示,点击“确定”

3、    核对信息;可以点击进入修改,也可点击“一键确认”



4、    确认完成后,系统会再次提醒,点击“确认”。


5、此时,2020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完成。


如果需查看记录,可以点击“查询”——我的记录“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切换年度查看。



二、2020年需新增专项附加扣除

1、先按上面操作后,再增加以下步骤:


2、2020年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同2019年专项附加扣除填写,扣除年度选择“2020”

3、六大扣除项目,均有各自需提前准备的材料:

 

1.赡养老人

2.住房租金

3.继续教育

4.子女教育

5.住房贷款利息

6.大病医疗


三、确认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理及注意事项

1、如果系统自动标记“重复提报”,则需要删除重复的或错误的采集记录。 

2、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不可同时享受扣除,如果两者同时存在,则需要删除其中一项。 

3、如果系统提示填写信息“已失效”,则说明事项不在扣除有效期,需要据实修改扣除有效期。如果2020年已无法扣除,则需要删除。

4、确认操作如果有错误,可以删除,重新操作确认步骤。 

5、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由纳税人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6、请各位同事如实填写各项扣除内容,并保存好留存资料。

 操作还有疑问,看这里,附:个税专扣答疑(个人实际填报6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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