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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关于《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 2021-07-26 18:00:43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修订《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

为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保障和监督广东省各级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责,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涉税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修改)、《纳税担保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1号公布)、《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公布)、《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公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公布)等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决定对《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7号公布)进行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予以公告。本公告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修订〈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7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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