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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成本、减税收、减社保!权威解读广东“23条”个体户扶持政策

发布时间: 2020-04-07 15:20:43

近期,随着疫情形势的逐步好转,很多商户已经开门营业了。广东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的若干政策措施》更是为个体户送上提振信心的大礼包:降成本、减税费、扩融资,每一条都切实帮助个体户解决实际困难。


本期节目,我们很荣幸的邀请到三位嘉宾做客《新政开讲》,为我们解读“23条”扶持政策。他们是: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文献、广东省人社厅二级巡视员杨健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二级巡视员陈学著。



【问题一】在市场主体中,个体工商户如何定义?广东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如何?


张文献:“新政开讲”首场节目,聚焦个体户尽快复业和有序复业,体现对个体工商户的关注,也具有广东的特色。国务院近两个月8次常务会也都提到要帮扶中小微企业和企体户。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经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的,为个体工商户。作为我国特有的经营组织形式,个体工商户是小微企业中的“小微”,在我省更是市场主体数量最多的群体。


截至3月31日,全省实有市场主体 1279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达717万户,占全省市场主体总数的56%,带动就业人口超过1500万人。当前全省上下有序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复工复产,尤其是个体户开户复业,对抗击疫情、加快恢复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保障就业民生、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问题二】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订单下降、物流受阻、合同履行困难等问题对个体户形成了一些冲击。其中,很多个体户都提到场地租金问题,在这方面政策提供了那些扶持?



张文献:这个问题大家很关心,我省的政策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实际承租户免收第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第二、三个月租金。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单位,适当延长租金减免时限。具体情况是:

1.减免租金的对象。为受疫情影响较大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包括直接租户和间接租户。


2.减免租金的时间。对符合条件的直接租户,物业出租方免收其2020年2月租金,减半收取3月和4月租金。实际操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取退、抵、免、延等方式实施房租减免。


3.对转租的要求。间接承租省属企业经营性房产的,转租方不应享受本次减免政策。物业出租方应督促其将减免租金全部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方,确保让实际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最终受益。


4.办理手续。租户可采取网上申报、信函、面呈等多种方式申报。


二是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引导商业地产、物业服务等企业带头减免实际承租户租金、物业管理费,鼓励其他经营用房的业主减免租金



【问题三】税费减免也是个体户关注的话题。“23条”扶持政策中,哪些内容是帮助个体户减免税费负担的呢?



陈学著: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个体工商户可适用普惠性税收政策。2020年1月1日起,对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是专门针对个体工商户等小规模纳税人的支持政策。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减按1%


三是帮助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的措施。为支持疫情防控,我们依法延长了2月、3月和4月的申报纳税期限,对受疫情影响提出申请延期申报的个体户,我们依法核准其延期申报申请;对资金有困难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的个体户,我们依法核准其延期缴纳税款,进一步缓解纳税人资金压力。



【问题四】有部分个体户反映,受疫情影响招工困难,用人成本高。如何帮助他们缓解用工难题?


杨健海:目前,全省人社部门多措并举缓解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用人难题。一是组织开展返岗专车专列活动。截至3月30日,我省通过专车专列服务帮助超20万外省务工人员返粤返岗(其中湖北籍劳动者超8万人)。二是通过市级用工调剂、省内粤东西北劳动力开发、省际劳务对接协作三个层面加强用工保障。三是大规模开展网络招聘活动。四是落实就业帮扶政策

个体工商户招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参加职工社保,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保补贴;吸纳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就业,按每人1万元给予补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按每人给予5000元补贴。



【问题五】在缴纳社保方面,个体工商户享有哪些政策福利?



杨健海:为帮助我省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我省在缴纳社保费方面,采取“免”、“延”、“缓”、“保”等措施,助力个体工商户有序复工复产。


针对已为职工同时办理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的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可享受免征2020年2月至6月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无需申请,在申报环节自动享受免征政策。在2020年2月至6月期间新成立的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自其办理参保登记之月起至6月,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的免征政策。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补缴。



【问题六】我们注意到“23”条中,提到对个体经营者依法予以豁免登记。如何理解呢?



张文献:豁免登记的确是新政之一,是市场监管部门一项政策举措,是疫情防控期间,针对个体经营者的一项制度安排。简单来讲就是:个体经营者在特定的经营场所,从事特定行业经营,无需领取营业执照。


近期,我们从个体户登记数据方面,已经发现一些向好的变化。过去六周(即:2月17日至3月29日),全省每周新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持续上升,分别是0.73、1.32、1.79、2.16、2.42、2.46万户,第六周比第一周增长237%。新的个体工商户不断涌现,显示出市场在复苏、信心在提振。



疫情期间针对个体工商户的新政策,不仅有真金白银的减税降费,落到实处的人才招聘保障,还有经营上的一些豁免安排。相信大家也收获了干货满满,更多有关个体工商户的新政解读,敬请关注《 新政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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