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两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 2024-09-26 00:00:00
01 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可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大幅降低了个体工商户的税负,提升了其利润空间。
02 特殊群体免征个人所得税
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对个体工商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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