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内退薪酬如何核算?取得的补贴收入如何计算个税呢?
发布时间: 2025-01-07 11:56:22
1.根据规定:企业实施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内退计划符合相关规定的确认条件时,企业应当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企业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而不能在职工内退后分期确认因支付内退职工工资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产生的义务。
2.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具体为: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税。
温馨提示:
1.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而取得一次性补贴收入,不需纳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2.适用月度税率表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相关政策文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财税[2018]164号、国税发[1999]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