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2月3日深圳纳税人咨询了哪些问题?
发布时间: 2021-02-03 18:10:39

今日深圳纳税人有何疑问,下面为大家汇总了相关问答,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问:上个月提交了超限量购票文书申请,已审批通过,这个月可以去申领上个月审批通过的超限量发票吗?有效期是多久?
答:不可以。申请超限量购买只能当月有效,跨月申领无效。
问:纳税人信用等级为B级,税务局核定每月可领票数量是50份,上个月超限量申领了100份,这个月首次前往税务局领取发票,为何显示可领购数量为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1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纳税信用B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
答:当前实行信用等级领取发票,纳税人每个领票周期(B级为2个月,A级为3个月)可一次领用多个月用量,不需要进行超限量,第二个月如发票用量不够,再申请超限量;当月的超限量如与下月重叠,超限量无效。
该B级纳税人可在上个月一次性领取100(每月核定领购量50份×2)份发票,实际已经使用了这个月的月限量,所以纳税人申领时系统会提示可领购数量为0。若本月确实还需要领票的,需要直接申请超限量。如果连续多个月发票用量都不够,建议申请票种核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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