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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地过年发放的补贴需要缴纳个税吗?

发布时间: 2021-02-24 17:48:28



2021年春节,为减少人口流动,很多人响应政府号召就地过年。许多城市纷纷发布政策以留住大家过年,虽然各地就地过年政策、福利不一样,但是大多数人对此发出疑问:就地过年发放的补贴需要缴纳个税吗?

为了留住人们“就地过年”,有不少地方发布了“就地过年”补贴政策,比如江苏省多地现金补贴留苏员工,最高1000元/人;安徽省提供在岗补贴、大礼包、最高2000元津贴……虽然不能回家,但能收到这样一笔补贴犒劳犒劳自己也是很不错的。

只是大家是否想过这样一个问题,收到的这笔政府发放的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税呢?

这不,12366纳税服务平台上就有这样一个问题:合肥出台新政,非合肥户籍人员春节期间留肥的,会发放每人1000元的红包,该笔红包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安徽省税务局答复内容:疫情防控期间,政府发放的务工人员关爱补助,在总局政策尚未明确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他地区收到补贴的朋友们也可参考这个答复哦!

扩展阅读:

对于网络红包的个税征收是否有起征点呢?难道我领一分钱的红包也要交个税吗?

根据我国现行个税政策的规定,偶然所得按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依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凡一次中奖收入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有奖发票中奖800元以下免征,800元以上全额征收。

而对于网络红包,并没有任何减免政策,也没有起征点的说法。

因此,个人领取的网络红包,无论金额大小,都需要按规定缴纳个税,并由发放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

如果有更多的税务问题,请咨询创业印章(https://www.cyyz.com/)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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