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查看订单

打开微信扫一扫,手机登录商城查看订单

【汇总】3月8日纳税人咨询问题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21-03-08 18:07:39




今日纳税人咨询问题有哪些?赶快来看答案吧!

一、具备哪些情形的居民企业纳税人可以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本办法。上述特定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明确。”。

二、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采取核定征收,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答、如果您是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取得了经营所得,并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实行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不需办理。

三、销货方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因此,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来源:深圳税务。了解更多财税服务、税费减免政策,可以咨询创业印章官网客服。


  • 热门创业服务
  • {{item.goodsName}}
  • 正品保障

    正品保障,提供发票

  • 急速物流

    急速物流,急速送达

  • 无忧售后

    7天无理由退换

  • 特殊服务

    自主维修保养预约

  • 帮助中心

    您的购物指南

{{col.name}}
{{item.title}} {{item.title}}
扫码联系专业客服人员
服务热线:{{servicePhone.serviceTel}}
售后专线:{{servicePhone.afterSale}}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9:30,周六 8:30-18:00

咨询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