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征期最后1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疑问解答!

根据最近的税收新政策,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啦!简而言之就是今年出台的新政策,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了,同时,在允许企业10月纳税申报期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基础上,2021年10月纳税申报期再增加一个季度优惠。这样一来,有利于提升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还有疑惑的快跟随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适用范围
适用主体
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外,其他企业均可享受。
适用活动
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二、除制造业外的企业研发费用按75%加计扣除
适用主体
除制造业以外的企业,且不属于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
优惠内容
除制造业以外的企业,且不属于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
三、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适用主体
制造业企业。
优惠内容
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四、多业经营企业是否属于制造业企业的判定
适用主体
既有制造业收入,又有其他业务收入的企业。
判定标准
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在50%以上的,为制造业企业。制造业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低于50%的,为其他企业。
收入总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具体是指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五、2021年10月份预缴申报可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适用主体
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外的其他行业企业。
优惠内容
企业2021年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可以在2022年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温馨提示:
10月26日是10月征期最后1天,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别忘记享受这项税收优惠政策了!
了解更多税务政策、税务知识,可点击查看>>创业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