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析】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有哪些风险?
上期我们为大家讲解了预收账款风险及留存收益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资本的风险,今天我们来了解其他应收款风险和其他应付款风险!

其他应收款风险
【案例】B公司把钱借给股东个人张三,用于买房买车。付款后,公司挂账“其他应收款—张三”,这样做有什么风险呢?
风险描述:
年底税务机关检查时,发现“其他应收款”余额占比达“流动资产”的30%,怀疑实质是个人股东分红。
风险提示:
股东(老板)想把公司的钱提取到自己的私人账户上,有时会采用向公司借款的方式。借款后不还长期挂账其他应收款,这种做法不可取。
税务机关查明后,将要求股东个人按照“股息红利所得”补缴20%的个人所得税,同时还要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缴纳滞纳金。
同时注意,若股东个人偷逃税的金额较大、性质严重,还会影响个人的纳税信用,若被列为失信人,将无法乘坐飞机、动车,处处受限。
其他应付款风险
【案例】C公司的会计人员,被税务机关通知,财务报表上存在多笔3年以上的大额其他应付款,税务机关要求企业自查并说明原因。
风险描述:高账龄、大额异常其他应付款,可能存在以下原因:
1、成本费用票据不足
有的企业为了取得成本票据、降低企业所得税,故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由于只是支付开票手续费,并不实际支付货款、服务款,钱一直没付出去,挂账其他应付款,导致期末余额异常偏高。
2、关联借款未归还
企业向关联企业、股东借款,后期因各种原因无需还款,没有及时将不需支付的应付款转为收入,漏缴企业所得税。
3、对方单位注销或失联
确认联系不上对方单位,或者对方单位注销了,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属于不需要支付的款项,会计上和税法上要作为收入处理,免不了缴纳企业所得税。
风险提示:
1、企业故意取得虚开发票,犯了“虚开发票罪”:涉及刑事责任,这道红线千万不能碰。
2、年末应该及时清理“其他应付款”。
△ 根据供应商清单,及时联系对方单位。
△ 获取对方通过书面方式要求还款的记录,证明应当继续挂账;
△ 与对方单位对账后发现需要发货或退货;
对方单位失联或者注销了,属于无法偿付的款项,需转入收入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