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处罚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 2021-12-29 18:28:21
近日,小编常接到咨询,税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与税收违法“黑名单”公示是否是同一个事情?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税务行政处罚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区别!

一、公示期限不同
(1)税务行政处罚公示:
按照失信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行政处罚信息划分为涉及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严重失信行为性质较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程度较大,其中,特定失信行为最为严重。
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自决定之日起,在信用网站(“信用中国”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最短公示期限为三个月,最长一年。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最短六个月,最长三年。
涉及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按最长公示期限(三年)予以公示。
(2)税收违法“黑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示期为三年。
二、惩戒措施不同
(1)对于税务行政处罚的公示主体
税务机关将依据对其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罚款等的相应处罚。
(2)对于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公示主体
纳税信用级别将直接判为D级,适用相应的D级纳税人管理措施;
在出境前未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相关规定,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税务机关将当事人信息提供给参与实施联合惩戒的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依法对当事人采取联合惩戒和管理措施;
税务机关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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