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法中关于证券交易印花税怎么规定的,对计税依据包含增值税的情况有何依据?

一、印花税法中关于证券交易印花税怎么规定的?
答:印花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
证券交易印花税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
印花税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二、印花税法中关于不同应税凭证的具体税率是怎么规定的?
答:印花税共分为五档税率,分别是万分之零点五、万分之三、千分之一、万分之五、万分之二点五。
万分之零点五税率: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万分之三税率: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中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
千分之一税率: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万分之五税率: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股权转让书据;
万分之二点五税率:营业账簿。
三、印花税法中对计税依据包含增值税的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答:印花税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因此若合同中未列明增值税税款或仅约定增值税税率,那么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则为合同所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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