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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将资产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在企业所得税上是否应当视同销售处理?

发布时间: 2024-12-30 15:38:18

1.根据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的,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相关政策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税函[2008]8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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